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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物之島 MUSEU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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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辦法與時程

文化部博物館事業推展補助作業要點
宗旨 文化部為提高博物館之專業性與國際競爭力,鼓勵、支持與協助公、私立博物館、國內大學校院及民間從事博物館相關事業之組織或團體等共同推動博物館事業,以增進博物館人員專業職能,表徵國家文化內涵,並建構相關資源支持體系,以服務專業社群,特訂定「文化部博物館事業推展補助作業要點」
補助對象 (一)博物館法第五條規定之公立博物館。 (二)完成設立登記之私立博物館。 (三)國內公、私立大學校院。 (四)從事博物館相關事業之教學、研究、教育推廣及經營管理之依法立案或登記之法人或團體。
受理單位 文化部-文化資源司
承辦人 張玉萱 (02)8512-6334 yuchang@moc.gov.tw
2024/2/17 上午 10:07:40
文化部自113年1月26日至2月26日止,受理113年度「文化部博物館事業推展補助計畫」申請
受理申請期間 自113年1月26日至2月26日(星期一)止,受理113年度計畫申請,計畫執行期程原則為113年1月1日起至12月5日止。
本要點補助範圍 (一)第一類:博物館人才培育 鼓勵結合博物館、大學院校或社會資源,針對博物館屬性或從業人員需求,開辦課程或相關刊物出版,並可透過產學合作連結,或提供博物館及其主題相關領域之學生駐館實習,以強化專業治理基礎,提升專業意識及營運效能或推廣博物館工作方法,深入推展地方知識。 (二)第二類:博物館國際(兩岸)合作與交流 參與博物館之國際專業組織及會議、辦理博物館展會、巡迴展(以博物館典藏策劃之國際巡迴展為優先)等;針對研究、典藏、展示、教育等博物館核心課題,藉由連結國際(兩岸)與臺灣博物館或專業社群組織,推廣臺灣觀點與經驗或串聯臺灣與世界各國共通之文化議題,建立平等、互惠之合作與交流,提高我國博物館之國際知名度,俾促進國際合作在地化及在地文化國際化的發展。 (三)第三類:博物館研究專案 針對博物館(或地方文化館)之屬性、特色、典藏、展示、公共服務等核心課題進行研究,並將研究過程與成果,運用於指定之博物館(或地方文化館)館務,精進及提升博物館機能。
獎補助對象說明 (一)博物館法第五條規定之公立博物館。 (二)完成設立登記之私立博物館。 (三)國內公、私立大學校院。 (四)從事博物館相關事業之教學、研究、教育推廣及經營管理之依法立案或登記之法人或團體。
申請方式 請欲提案之單位於旨揭受理時間內進行線上申請(本部獎補助資訊網首頁之獎補助受理>線上申請>(113)文化部博物館事業推展補助作業要點,逾時者不予受理。
2024/2/16 下午 06:11:53
文化部110年6月1日至6月30日受理111年度「博物館事業推展補助計畫」申請
一、受理申請期間 110年6月1日(星期二)起至6月30日(星期三)止,提送111年度執行計畫。
二、申請對象 (一)博物館法第五條規定之公立博物館。 (二)完成設立登記之私立博物館。 (三)國內公、私立大學校院。 (四)從事博物館相關事業之教學、研究、教育推廣及經營管理之依法立案或登記之法人或團體。
三、補助項目 (一)第一類:博物館人才培育 (二)第二類:博物館國際(兩岸)合作與交流 (三)第三類:博物館研究專案 (四)第四類:完成評鑑之國立博物館專業功能強化(本類別限已完成博物館評鑑之中央政府及國立大學設立之公立博物館申請)
四、補助金額 每一年度執行計畫補助金額最高以新臺幣200萬元為上限。但申請第四類補助或經評審小組決議具重要意義之提案,不在此限。
五、申請方式 請於受理申請時間內,於本部獎補助資訊網進行線上申請,或檢具申請書1份,以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至「文化部文化資源司博物館科」(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封面並請註明申請博物館事業推展補助,逾時者不予受理(考量疫情,前開提案申請,建議多加利用線上方式辦理)。
六、提案說明 (一)補助項目第一至三類受理111年度計畫或111年度起之跨年度計畫,計畫執行期程原則為111年1月1日起至同年12月5日止或111年1月1日起至112年12月5日止,得針對單一補助類型提案或跨類型整合提案,申請對象為作業要點第二點規定之所有對象。 (二)補助項目第四類受理110年至111年度計畫,計畫執行期程為本年7月1日起至111年12月5日,並限已完成博物館評鑑之中央政府及國立大學設立之公立博物館申請。
要點詳情及計畫書參考格式 https://grants.moc.gov.tw/Web/PointDetail.jsp?Key=39&PT=3173
2021/5/18 上午 11:00:02
附檔
文化部博物館事業推展補助作業要點110年度獲補助名單
1.補助名單詳附檔。 2.評審委員名單(依委員姓氏筆畫排序):呂理政、李長龍、林正儀、洪世芳(請假)、陳佳利(請假)、黃旭、張惠珠
2021/5/11 上午 09:19:23
文化部109年11月25日至12月25日受理110年度「博物館事業推展補助計畫」申請
一、受理申請期間 109年11月25日(星期三)起至12月25日(星期五)止,提送110年度執行計畫。
二、申請對象 (一)博物館法第五條規定之公立博物館。 (二)完成設立登記之私立博物館。 (三)國內公、私立大學校院。 (四)從事博物館相關事業之教學、研究、教育推廣及經營管理之依法立案或登記之法人或團體。
三、補助項目 凡於國內辦理並符合下列之一者,得申請補助。提案計畫可針對下列單一補助類型之工作項目提案,或針對跨類型之工作項目整合提案。惟申請單位於各年度以提出一個計畫為原則。 (一)第一類:博物館人才培育 (二)第二類:博物館國際(兩岸)合作與交流 (三)第三類:博物館研究專案
四、補助金額 每一年度執行計畫補助金額最高以新臺幣200萬元為上限。
五、申請方式 請於受理申請時間內,於本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s://reurl.cc/14WE5X進行線上申請,或檢具申請書1份,以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專人送達式至「文化部文化資源司博物館科」(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封面並請註明申請博物館事業推展補助,逾時者不予受理。
要點詳情及申請表 https://reurl.cc/14WE5X
2020/11/20 下午 12:21:09
附檔
藝FUN券專區
繼行政院振興三倍券,文化部加碼12億發行600元藝FUN券,即日起開放藝文夥伴註冊加入藝FUN券店家行列,7月18日至20日開放民眾下載藝FUN券APP及註冊取得抽籤資格,歡迎所有對藝文有興趣的好朋友加入挺藝文行列!
文化部藝fun券專區 https://www.moc.gov.tw/webarticle_111116.html
2020/7/17 上午 09:42:48
文化部藝文紓困2.0
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武漢肺炎)對藝文活動、藝文場館、藝文產業造成之衝擊,文化部以「防疫為重,紓困並行,振興在後」為原則,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因應防疫,並朝「藝文紓困補助、紓困貸款利息補貼、行政調控、振興措施」四大面向規畫,已訂定「文化部對受嚴重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預計將投入15億元預算,包括減輕營運困難補助、因應提升補助及貸款利息補貼等短期紓困方案11億元,以及後續振興措施4億元,期能減少疫情衝擊、協助藝文產業,陪伴藝文產業及藝文工作者度過難關。 詳情請至文化部協助受疫情影響之文化藝術事業防疫及紓困振興專區藝文紓困(文化部2.0專區查詢): https://www.moc.gov.tw/content_434.html
藝文紓困 2.0 專區 https://www.moc.gov.tw/webarticle_110101.html
防疫專區 https://www.moc.gov.tw/webarticle_110094.html
藝文紓困補助線上申請專區 https://grants.moc.gov.tw/Web/Bailout/index.jsp
2020/5/20 下午 02:18:18
附檔
109年5月1日至5月31日提送110年度「文化部博物館事業推展補助作業要點」申請案收件作業暫緩公告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及對國內藝文發展之衝擊,為使博物館相關事業致力處理當前所受衝擊事務,本年度5月1日至5月31日止提送110年度「文化部博物館事業推展補助作業要點」申請案收件作業,暫緩受理,並視疫情影響趨緩情形於本(109)年下半年另行公告受理日期。
2020/5/12 上午 11:56:04
附檔
文化部藝文紓困1.0(109年4月10日截止申請)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於一百零九年二月二十五日制定公布,為減輕疫情對國內社會、經濟產生之衝擊,對受疫情影響而發生營運困難之產業、事業及相關從業人員,得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予以紓困、補貼、振興措施及對其員工提供必要之協助,爰依該條例第九條第三項規定,訂定「文化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 相關資訊請至文化部藝文紓困1.0專區查詢(109年4月10日截止申請):https://www.moc.gov.tw/webarticle_110268.html
文化部藝文紓困振興辦法說明會(博物館與地方文化館場) 時間:109年3月18日(星期三)下午2時30分 邀請對象:經營或從事博物館、地方文化館營運之事業(含於我國登記或立案之法人、非法人團體或負責人具我國國籍之商號)及承攬博物館、地方文化館相關事務之自然人。 直播網址:https://youtu.be/RblaQKDHwxA
相關資訊與內容請參閱文化部協助受疫情影響之文化藝術事業防疫及紓困振興專區 https://www.moc.gov.tw/content_434.html
2020/3/17 下午 04:40:14
附檔
文化部博物館事業推展補助作業要點109年度獲補助名單
1.補助名單詳附檔。 2.評審委員名單:呂理政,洪世芳,洪慶峰,張弘毅,張惠珠,游淑靜,謝仕淵 (依委員姓氏筆畫排序)
2019/8/7 上午 09:35:10
文化部推動博物館與地方文化館發展計畫補助作業要點修正規定
中華民國105年4月12日文源字第10530096722號令訂定 中華民國106年11月0日00字第106300000000號令修正
條款名稱: 文化部推動博物館與地方文化館發展計畫補助作業要點修正規定
宗旨: 文化部(以下簡稱本部)為分流輔導各類文化場館發展,並因應博物館法公布施行,促進博物館事業發展,健全博物館功能,提高其專業性、公共性、多元性;延續地方文化館計畫推動,落實文化平權,深耕在地文化,強化中央及地方間「資源共享、計畫共行」之概念,建立地方文化館永續經營機制,爰訂定本要點。
獎補助對象說明: 1.博物館與地方文化館發展運籌機制(下稱運籌計畫):各直轄市、縣(市)政府。 2.博物館與地方文化館提升計畫(下稱提升計畫): (1)符合博物館法第三條及博物館法施行細則第二條定義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公、私立博物館。 (2)經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主管機關評估及輔導,具備展示、教育功能、公共性、公益性之非營利地方文化館。 3.整合協作平臺計畫(下稱協作計畫): (1)本部地方文化館計畫歷年輔導之地方文化館,或其他具備明確文化主題之地方文化館。 (2)博物館與地方文化館均為整合協作計畫補助對象。
受理單位: 文化部-文化資源司
2018/10/26 下午 06:0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