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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物之島 MUSEU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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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訊

市民共寫地方文化館內涵  桃園推「市民學藝員」
市民共寫地方文化館內涵 桃園推「市民學藝員」
撰文: 陳品倩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藝術管理與文化政策研究所碩士生) 2015年博物館法立法通過後,文化部推動博物館與地方文化館發展計畫中提出我國文化館舍的分類原則,以「博物館的專業性層次」與「地方社區性層次」做為主要分類面向,劃分出四大象限。而地方文化館被置於第四象限的分類中,被定位為「地方性」及「(地方)生態博物館/社區文化設施」,鼓勵以地方文化特色為主題,去中心化的賦權,引入地方表演團隊或文史學協會、社區組織參與,共同重建地方集體記憶。然而地方的集體記憶應包含哪些內涵?又應該由誰來詮釋地方的歷史?對於以呈現地方文化內涵為主體的方文化館,地方居民是否擁有地方文化再現的話語權呢? 文化部文化館舍分類原則 (資料來源︰文化部推動博物館與地方文化館計畫行政院核定本 P.54)   桃園自105年起推動「桃園市民學藝員」制度,借用日本「學藝員」的名稱,但是以市民為主體,成立跨館舍的市民學藝員培訓平台。透過公開招募、專業課程、館舍實習或專題實作等為期半年的課程,給予「市民學藝員」資格認定,期望以此賦權市民,由市民來主動詮釋地方歷史、記憶,培養未來投入文化館舍營運工作者及藝文參與的人口。 至今桃園市民學藝員已招募至第二屆,並於107年7至9月間展出第二屆市民學藝員專題任務成果,包含新屋稻米故事館的「逗米食光fun假趣系列活動」、中平路事館「戀戀老街區,情繫六椰屋」特展及「藝起!作繪來中平」巷弄彩繪計畫等,皆以市民的視角,呈現出市民記憶中的地方情感及印象。 Silverman認為博物館應該提供觀眾自己詮釋物件意義的機會,並鼓勵觀眾參與、產生自己的意義。由市民所建構的地方歷史,或許沒有專家學者論述的宏闊,卻有情感、記憶面上的真實性,而這不就是地方文化館動人之所在嗎? 第二屆「桃園市民學藝員」培訓授證典禮,共計39位學員取得授證(攝/陳品倩)   第二屆市民學藝員專題任務-中平路事館「戀戀老街區,情繫六椰屋」特展(攝/陳品倩)   第二屆市民學藝員專題任務-新屋稻米故事館的「逗米時光fun假趣系列活動」中的童玩體驗活動(攝/陳品倩)       參考資料:  Silverman, Lois .1993. Making Meaning Together: Lessons from the Field American History, The Journal of Museum Education, 18(3): 7-11. 文化部推動博物館與地方文化館計畫行政院核定本(104/12/30)。   ♦本篇新訊將同步刊登在中華民國博物館學會國內外資訊
2018/11/13
西野嘉章訪台 以「行動博物館」探討博物館的永續經營之道
西野嘉章訪台 以「行動博物館」探討博物館的永續經營之道
撰文:田偲妤(國立臺灣藝術大學藝術館裡與文化政策研究所碩士生) 東京大學總合研究博物館Intermediathaque分館館長西野嘉章近日訪台,特於7月2日 (2018) 在國立臺灣博物館土銀展示館以「行動博物館」為題,與大家分享近年來如何將行動博物館理念落實於博物館經營上。 行動博物館不只是單純讓典藏品跨出博物館場域,而是對許多大型場館的現況提出反思,思考如何改善固定經費負擔大、組織僵化、資源集中不利風險分散等困境。行動博物館將典藏品視為流動的資產,以再利用、再循環、再設計的最低限度資源,發展跨領域且多面向的活用可能性,既為博物館留下有形或無形的財產,更將公共財傳遞給無法或不知享有博物館資源的民眾。 行動博物館除了強調上述概念,還必須確保整體計畫有明確的中長期規劃、收支平衡,而非如煙火般一閃即逝。物件與空間的應用也必須具備彈性和有機性,有一群可進行展示替換的單元群,讓策展和研究工作可以不斷循環。除了各館發展各自的永續經營策略,西野館長還建議,館與館之間應該放下本位主義與競爭心態,以公共性為依歸,建立多館結盟機制,重新盤整各館欠缺和擁有的資源,以合作分工的方式推動博物館事業的共生共榮。 行動博物館將典藏品視為流動的資產,以再利用、再循環、再設計的最低限度資源,將公共財傳遞給無法或不知享有博物館資源的民眾。
2018/10/11
博物館藏品註銷出售之爭議
博物館藏品註銷出售之爭議
撰文:謝文馨 (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科學教育組) 博物館藏品註銷一直是個頗具爭議的議題。近來美國伯克郡博物館(Berkshire Museum) 出售其館藏畫作的事件在博物館界引發激烈討論,主因是該館決定將出售藏品的收入用於博物館的營運而非蒐藏。此舉遭到美國博物館聯盟 (American Alliance of Museums, AAM) 及美術館館長協會 (Association of Art Museum Directors) 的譴責,因為它違反了美國博物館聯盟所認定的博物館倫理-「註銷出售藏品所獲之收益應按照博物館既有的標準規範使用,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用於購置新的蒐藏及維護蒐藏以外之用途。」 儘管理想如此,實際上許多博物館與伯克郡博物館相似,皆因面臨財務困難而不得不選擇長久以來被視為禁忌的做法:犧牲幾件蒐藏品來拯救整個博物館。這引起另一派意見的討論:博物館是否在任何營運狀況下都要盡力保護蒐藏?如果博物館因財務問題倒閉,又有誰能維護這些蒐藏?還有一些意見則認為應趁此機會重新檢視博物館註銷藏品的規範,尤其關於所得收入應該如何運用,才不致違反大眾對於博物館的信任。 保存與維護蒐藏品是早期博物館最重要的使命,然而隨著時代變遷,大眾對於博物館的需求逐漸轉變,博物館的角色漸趨多元,因此博物館管理者往往發現蒐藏與經營方向產生落差,需要以藏品註銷來淘汰不適合的藏品以提升博物館的蒐藏合理性。在此背景下,許多相關的討論、研究及倫理規範等應運而生,目前博物館界已有透過藏品註銷加強蒐藏管理的普遍共識,但關於實際的做法仍有很多爭議存在。 較保守的一派認為博物館應遵守現有藏品註銷的相關倫理規範,以避免開啟變賣館藏彌補財政漏洞的風氣。「如果註銷藏品的收入被用於不同用途,那麼博物館的蒐藏庫就淪為了一個隨時可以領用的現金庫。」Cinnamon Catlin-Legutko說。而另一派意見則保持開放態度,認為應以博物館整體營運為主要考量。Ruth Taylor提出:「博物館的存在是為了未知的未來去保存維護蒐藏嗎?還是應該為了已知的現有觀眾社群服務?最簡單的回答是『都是』,但事實上這兩種概念往往是互相衝突的。」 以上兩派意見對於藏品註銷分別持保守與開放看法,但仍一致指向最關鍵的問題-「如何運用註銷藏品所獲之收益?」目前雖沒有明確答案,但博物館的公共價值與社會責任應是最首要的考量,因此藏品註銷的規範應以公眾利益為主要考量,而非物件本身。
2018/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