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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物館與藝文中介組織的關係與協力亞洲藝文中介組織網絡論壇側記

2019/07/24
閱讀數 : 1216

撰文:田偲妤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藝術管理與文化政策研究所碩士生)

治理模式的翻轉是當代的博物館及政府部會皆致力執行的任務,期望改善公部門為人詬病之組織僵化、專業不足與效率不彰。中介組織制度以臂距原則為依歸,讓藝文組織不受採購法、審計制度等公務程序的束縛,得以晉用專業人士、經費彈性運用、提升營運效益,加強與民間組織及公眾的合作關係。 

「臺灣藝文中介組織論壇:臺灣藝文中介組織的新定位」,由臺灣文化政策研究學會、國立臺灣藝術大學、文化部、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共同主辦,2018年9月16日假華山1914文化創意產業園區,邀集各藝文中介組織代表與專家學者(圖1)共同談論中介組織的經營與治理現況。會中聚焦四大面向:(1) 藝文中介組織的公共任務與價值; (2) 內部治理模式、組織結構與效益評量機制; (3) 中介組織之間的橫向協力; (4) 與民間組織和公眾的信任關係。

目前台灣博物館界,有高雄市立美術館、高雄市電影館、高雄市歷史博物館,施行三館一法人的中介組織制度,甫於10月17日試營運的台南美術館以行政法人籌備運作,而多數公立或私人博物館則有深化與藝文中介組織合作的可能性。英國文化協會藝術暨文化創意長賴淑君分享,近期與泰德美術館、倫敦南岸藝術中心等藝文機構合作的藝術與社會共融計畫,足見博物館與中介組織合作之趨勢已日漸成熟。國家電影中心陳德齡副執行長提到,該中心與公共電視合作「時光台灣」計畫,邀請14位導演運用典藏之檔案影像進行全新紀錄短片創作,在2018台灣國際紀錄片影展進行世界首映,是博物館可借鏡之典藏活化與人才培育案例。 

博物館擁有豐富的典藏資源,是重要的內容提供者,預期將成為文化內容策進院形塑台灣文化品牌的國家隊成員,也有潛力藉助藝文中介組織的資助與媒合功能,培育藝文人才、推行藝文專案,擴展博物館的公共使命。 


資訊來源

 

♦本篇新訊將同步刊登在中華民國博物館學會國內外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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