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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鱸鰻頭的拘留室到博物館:臺灣新文化運動紀念館的光榮翻身
作者/攝影:劉庭妤(自由作者) 臺灣新文化運動紀念館(原臺北北警察署),保存殖民統治時期的「拘留室」、「水牢」,現今卻作為保存新文化運動光榮歷史的展示空間。迥異的兩方敘事,展現當代社會為因應自身文化主體性的追求,再詮釋過去歷史的成果。 珍貴的黑暗遺產—扇形拘留室、水牢 臺灣新文化運動紀念館,日治時期為臺北北警察署,是當時大稻埕街區重要的警政機關,原本位於今日重慶北路、保安街的交會口,至1933年才遷移並興建至現址,由木造結構改為水泥建築。建築體成L型,坐落於交叉路口,引人注目的地理位置、建築結構暗示著警察大人至高無上的權力。當時,警察制度為殖民政府鞏固權力的第一線,配合著保甲、壯丁團制度,以及土地、人口調查等工作的進行,在民間形成嚴密的權力網絡,除了維持社會秩序之外,也嚴格控制民間思想言論。戰後,北警察署改為臺北市警察局,直到1998年被指定為市定古蹟、2006年成立新文化運動館籌備處,到2018年才正式開館,公開展示日治時期遺留下的拘留室、水牢等黑暗遺產,讓觀者行走於狹窄彎曲的走道內,感受獄中侷促壓迫的空間特性。 拘留室共有七間,呈現扇形,中央的匯聚點體現傅柯全景敞式主義的概念,權威者只要站在中心位置,即可透過視線的優勢地位監督、發號施令,嚴格控管獄囚的一言一行。在北警察署遷移之前,蔣渭水曾囚於舊址,他提到入獄時觀察到的獄中生活:「⋯⋯日日被巡查潑水潑得淋漓,地板透濕,很損害身體,又是全沒有出來運動和洗澡,所以這些鱸鰻(流氓)頭們,身體很衰弱很貧血、面色很是蒼白全無生氣⋯⋯。」此外,這些被暫時監禁的獄囚們也形成特有的生活文化:「⋯⋯這個房的鱸鰻頭,好像學校寄宿舍的市長一樣地指揮室內的宿舍生,早晨起床,他即下命令叫人放屎尿,這房內有置便所,若日間不時放屎,則房內臭不可嗅⋯⋯。」北警察署曾充滿刑求者悲慘的哭泣叫喊,虐嫌事件也時有所聞,這樣的現象並不能單純將之歸因法治管理,還需納入殖民社會的歷史脈絡思考。此外,由於其所坐落的位置正是酒家、妓院、戲院及旅館林立的大稻埕地區,流動人群身分複雜,因而使得治安管理機構的北警察署地位更形重要。 利用扇形由寬至窄的空間特性,讓位居中間位置的權威者一覽無遺,方便控管。蔣渭水在記錄中提到,每間拘留室內皆配備廁所,拘留室中最怕遇見毒品犯,因其無法控制大小便時機,常常將室內熏得臭氣沖天。 臺灣新文化運動館內的光榮歷史 作為見證日治時期警政系統運作的重要文化資產,北警察署原計畫規劃成「警察博物館」,以展現日治時期警署管制氛圍、警察角色變遷等內容。再者,就其場域空間來說,北警察署鄰近臺人知識啟蒙重鎮(靜修女中、天馬茶房、大安醫院、永樂座等),是箝制民間社會運動、限制言論思想自由的代表性機構,應當作為闡述人權議題、困難歷史(difficult history)的博物館場域。然而,經過現當代的詮釋及再利用,北警察署以「臺灣新文化運動紀念館」的身分對外開放參觀,主要展示臺灣文化協會、民間政治發展等歷史內容。換言之,博物館試圖回溯1920年代新文化運動時期的光榮歷史,保存臺灣新文化運動的精神,並以推廣文學、音樂、戲劇、美術四大文化領域為創館宗旨。到底這種截然相反的博物館詮釋,對於建築而言是否合適?觀者對於日治時期的「新文化」想像,與現代社會的文化想像有何落差?這背後又彰顯了當代社會的何種文化需求? 入口右側放置臺灣文化協會第一回理事會的照片,並在一旁使用白色框線標示出姓名身分。 文化記憶理論的奠基者Assmann,在論及文藝復興學者Cardano的作品時,提到「聲望」建立的三項條件:偉大的行為、關於這些行爲的記錄、後世的紀念。博物館正是保存歷史上充滿聲望之人的場域,藉由觀看特定人們的行為記錄,達成紀念目的,是現代化的死者崇拜、姓名永生,也是形成集體記憶和文化的手段儀式。新文化運動館所串聯起來的進步敘事(progressive narrative),便是基由臺灣文化協會的理事林獻堂、蔣渭水、連溫卿、賴和等重要人士及團體聲望所創建而來。相較起建築物本身的文化脈絡,顯然大稻埕街區的未來發展、空間串連,更影響新文化運動館的定位與選擇。如何在新文化運動精神保存之外,不失規訓場所的深度詮釋?如何透過常設展、較為彈性的特展,和教育推廣活動突顯大稻埕的特殊歷史地位?這些挑戰落在開放未滿一年的新文化運動館肩上,考驗博物館人員對場館的想像實踐。 對「文化」的兩種想像詮釋 受到當時的國際局勢、海外學子,以及殖民地權力不對等諸多因素影響,臺灣文化協會成立於1921年,以蔣渭水開設的大安醫院作為協會本部,發行《會報》,定時舉辦讀報及演講。文協首次有計畫性地打破知識階級、顛覆傳統文化,並透過文學、音樂等宣傳形式,將政治啟蒙下放至勞動階級,讓民族自決的思想深入民間。它所造成的新文化運動思潮,促使臺灣第一個政黨——臺灣民眾黨建立,也引發農民、婦女、青年、工人團體的興起;此外,稍後發生的治警事件、二林事件同時與其密切相關。對當時的文協來說,「文化」只是宣傳手段,藉由文化講演、讀報、新戲劇、電影、雜誌等教化的知識啟蒙才是核心,它更像是文明開化的同義詞,娛樂意義被放在次等的位置,更著重政治實踐如何落實於庶民文化之中。 雜誌為當時重要的發聲管道,1924年張我軍在《臺灣民報》上引發新舊文學論戰,臺灣文學在語言問題使用、鄉土題材創作間,面臨新的衝擊挑戰。 然而,時至今日,綜觀新文化運動館創館曾舉辦的活動、展覽,不管是〈渭水春風〉音樂劇、〈大覺醒時代〉特展及講座論壇、或者〈懶雲診療室〉特展等,我們可以發現,當時文協採取的文化手段——「文學」、「音樂」、「戲劇」、「美術」在博物館解讀下已有所不同,不但為個人服務的成分提高、政治力道衰弱,在梳理1920年代大稻埕歷史脈絡的同時,也顯示出後頭隱藏的國族框架。博物館如何用大稻埕地區獨特的文化,表彰自我身分,從而回應當代臺灣社會尚未釐清定論的文化及政治主體性?也許我們能以博物館對蔡培火流行歌曲「咱臺灣」的詮釋作為回應:「⋯⋯在這樣的對抗、衝突中,逐漸凝聚出一種我們是『共同體』的意識。讓『我們臺灣』、『臺灣人』的輪廓逐漸清晰。儘管之後歷經了皇民化運動與戰後的威權統治,但臺灣人的意象並未受到挫折,成為1990年代民主自由開放社會的重要基礎。」 〈懶雲診療室〉特展,參觀民眾需換上醫師袍、戴上聽診器,在有如診間的展覽空間內,閱讀日治時期醫師兼作家的賴和(筆名懶雲)作品。 參考資料: 臺灣新文化運動紀念館官網 林正雄(2001)。臺北市直轄市定古蹟原臺北警察署:修護調查與再利用規劃研究。臺北市文化局。 蔣渭水。〈北署遊記〉。蔣渭水先生全集(復刻)。財團法人蔣渭水文化基金會。 蔡金鼎(2014)。公有建築文化資產活化再利用的公共性探討:以臺港三個不同的個案為例。文化資產保存學刊,27,7-26。 Assmann, A.(2009)回憶空間:文化記憶的形式和變遷(潘璐譯,2016)。北京大學出版社。 Alexander, J.C.(2003)文化社會學:社會生活的意義(吳震環譯,2008)。五南圖書。 本文同步刊登於中華民國博物館學會國內外資訊
2020/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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