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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物之島 MUSEU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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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定古蹟林本源園邸

新北市板橋區西門街9號

主題屬性

歷史與人文
建築 工藝

館所規模

單館

開放時間 入館費用

聯絡資訊

02-29653061

國定古蹟林本源園邸 The Lin Family Mansion and Garden

  • 國定古蹟林本源園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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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簡介

林本源園邸佔地約六千零五十四坪,林家於清咸豐三年(西元1853年)建三落大厝之後可能即醞釀興築園林,陸續完成書屋及方鑑齋等建築。至光緒十四年(西元1888年),由林維源投下鉅金面修茸,將各園景串連起來,形成一座有體系的園林,光緒十九年(西元1893年)始告全部落成。 板橋林本源園邸,是目前臺灣僅存最完整的園林建築。古時候的豪門富商,為了追求居住的生活享受,或是希望利用精緻的園林建築來招待官家或生意往來的巨賈,往往不惜鉅資,興建精緻優美的園林庭園。但是由於天災或戰亂,以及時代的遞移,這些中國式園林庭園現在多已殘破不堪,有的早已消失,僅存於文人筆墨或歷史紀錄之中。何其有幸的是,板橋的林本源園邸,從民國三十八年後屢遭破壞而日益傾頹,歷經多位文物專家根據考據,多次整飭修建,現在恢復了昔日的部分舊貌。板橋林本源園邸可以說是先人所遺留下來的珍貴歷史遺產,是一座認識臺灣歷史與傳統建築的寶庫。 @@破壞與修復@@ 清日甲午戰爭,清國戰敗,將臺灣割讓日本,板橋林家為避難,林維源等人遷入內地,從此未再返台,僅令彭壽、祖壽回台管理家產。日治初期,在日本管理下一切如舊,但是後期園邸已開始遭受破壞。西元1949年,國共內戰,難民來台人士眾多,不少人選擇林家作為暫棲之地,隨後也有臺籍人士相繼入住。根據紀錄當時住有一千多人,三百多戶,政府還特別編了一個行政管理區劃為「留侯里」。在居住者的違章建築行為與任意拆建之下,內部的毀壞更嚴重,因此激起了國內外人士呼籲保存的行動,並開始謀求遷出現住戶與整修維護經費籌措等問題的解決之道。東海大學於西元1971年受當時縣政府委託對林宅進行規劃,復因鄰近住戶反對而作罷。西元1977年,林本源祭祀公業將林家花園的產權捐給臺北縣政府(新北市政府),並捐出新台幣1100萬元作為整修經費。 臺北縣政府(新北市政府)便立即辦理留侯里居民的遷出作業,翌年委託台灣大學土木所都計室(台大建築與城鄉所前身),進行恢復舊觀的測繪及修復計畫工作。土木所動員內外師生在現場測量,描繪基地位置、面積、形狀、建築構造、佈置、建築細部、尺寸、花園現存物之位置、類別及鄰近基地環境之分析、規劃,完成各種圖樣後,並估計經費作為施工參考。 在修復的方法與原則上,當時在殘蹟保存、略事修補及按原件修復之間,學界與各有關單位,甚至一般社會大眾居有些觀點上的差距,當時認為「殘蹟保存的殘缺美感較易引發思古之幽情與歷史感;而按原件修復,較接近我國傳統匱乏社會對豐富感的文化要求」。最後經由漢寶德先生、林衡道先生、王國璠先生、洪文雄先生、吳基瑞先生、馬以工小姐等之會議結論,提出幾點基本觀念;考量林家花園當時的現狀,盡量按原件修復,修復時限之下限為光復以前,以恢復原樣為原則。 時至今日,古蹟保存的觀念及原則有更進一步的發展,除了建築本體價值之外,特別強調整合性保存的重要,對於歷史的斷代問題更具包容力;儘管如此,林家花園的保存與修復經驗,在臺灣的古蹟保存運動的意義上有其一定的地位。西元1982年底,花園的修復工程開始,經歷4年終告修復完成。修復經費共計動支新台幣1億5643萬3218元,分別由文建會、內政部、交通部觀光局、臺灣省政府及臺北縣政府(新北市政府)共同負擔。一座百年園林逐在社會及政府各部門的集體努力之下,獲致今日保存的成果。 @@板橋林家發跡@@ 清乾隆43年(西元1778年),林應寅自中國福建漳州龍溪來台至淡水廳新莊(今臺北新莊),設帳授徒,從事教職。並於乾隆50年(西元1785年)時返回福建龍溪。據專家考證,林應寅應是林家最早至臺灣的先祖。次子林平侯於16歲時(乾隆47年)渡台尋訪父親,並受雇於米商鄭谷之家。但林平侯極有經商智慧,鄭谷慨然借予資金幫助他創業,當年臺北淡水河航運暢行,稻米運銷為貿易大宗,林平侯以運米為業,又逢林爽文事變,稻米價格高漲,林平侯既為米商,在運米業上獲得了極為豐厚的利潤。 後來林平侯與竹塹林紹賢共同經辦臺灣鹽務,更累積了不少財富。當時林平侯年已40,於是衣錦還鄉,返回中國捐官,擔任廣西柳州知府共7年。後來林平侯無意於仕途,於是在嘉慶21年(西元1816年)辭官返台定居。但是當時臺北淡水有嚴重的漳州、泉州人械鬥的事件,為了避禍,林平侯在嘉慶23年時,遷居至大嵙崁(今桃園大溪)的三層(今福安里)定居,並興建巨宅、築大嵙崁堡防禦亂民、開墾田地、築灌溉水圳,田租收入大增。此後林平侯多次協助官府平定民亂,並籲請朝廷興建淡水城。道光27年(西元1847年),林家為了收佃租方便,在枋橋(即今板橋)建弼益館,此為林家在板橋地區構屋的開始。 林平侯生有五子,依次為林國棟、林國仁、林國華、林國英、林國芳,分別管理林家的五個家號(商店號):飲記、水記、本記、思記、源記,意為「飲水本思源」,並以「本源」為總家號。林家五子中以林國華與林國芳兩人最為賢能,承繼家風,勇於開拓本業。此時漳州、泉州人的械鬥事件仍未平息,為了避禍,兄弟二人在枋橋漳州籍居民的邀請之下,林家於咸豐元年(西元1851年)於枋橋弼益館旁興建三落大厝,並於咸豐3年落成後舉家遷入,咸豐5年開始籌建枋橋城以抵禦泉州人騷擾。不久後,林家開始在大厝後興建園林庭園,並且聘請文人呂西村、謝琯樵等名士擔任西席(即家庭教師),為北臺灣帶來不少文化氣息。林家第三代的林維源、林維讓承繼了前兩代的開展,在短短三代之內成為臺灣的鉅富,林維源並且在清法戰爭後,大力協助臺灣巡撫劉銘傳進行番界的拓殖、地方實業的推廣與撫墾制度的推行。今日遊客所暢遊的林本源園邸,也是在這一代的經營下成長至顛峰。 @@園邸的興建@@ 最早林家居新莊時,除了開闢林公館之外,也在擺接堡(即今板橋)開墾。約在道光25年至27年間,林家在板橋興建了弼益館,主要作為點收田租所得的稻穀,弼益館占地約150坪,是一座簡單的四合院。後為避漳泉械鬥,在咸豐3年建成舊大厝(即三落大厝)。此大厝構築方式特殊,面向北方,不設大門而設左右兩門,並有防禦性高的銃眼以供架槍而成今貌。建材有來自中國也有臺灣本地的珍貴高級木材,裝修十分富麗堂皇,是當時臺灣最佳的建築。光緒4年(西元1878年)起,林家為擴充家居,開始著手興建新大厝(又稱五落大厝),占地1200餘坪,是當時少有的大型建築。據信是因應當年林家的社會地位所興建的。    當年有能力興建園林庭園的,除了官衙之外,就是社會具有名望與地位的顯貴。為了追求居住的生活享受,或是希望利用精緻的園林建築來招待官家或生意往來的巨賈,往往不惜鉅資,興建精緻優美的園林庭園。臺灣南北各地都有建築優美的園林,其中以臺南吳園、新竹北郭園、板橋林本源園邸、霧峰萊園最為有名,並稱「臺灣四大名園」。   林本源園邸的興建時間,到目前並沒有考據出一個最精確的證據。一般來說,林本源園邸是隨著林家主厝興建而陸續完工的。興建時間,根據台灣大學土木工程學系的報告指出,約在光緒初年,於光緒14年增修,至光緒19年全部完工。林本源園邸的設計者究竟為何人呢?由於中國式傳統建築的工匠鮮少有人以大名流傳後世,但是傳統建築的概念、設計、施工大多由下列四組人士貢獻:1.主人;2.文人墨客;3.風水先生;4.建造工匠。至於修園所花費的金額,自然不在少數。根據多位專家的考證,林本源園邸的興建費用,至少有30萬兩,有學者更大膽推估為50萬兩。這是相當驚人的一筆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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