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傳統藝術中心於民國91年1月正式成立,為文化部之附屬機構,職掌全國傳統藝術之維護、調查、研究、保存、傳承與發展。組織定位以「政府機構」為主,園區部分設施及推廣業務「委託民營」為輔,雙軌並行。民國101年5月為配合行政院組織架構之調整及文化部之成立,重新整合「國立臺灣傳統藝術總處籌備處」再次更名為「國立傳統藝術中心」,為文化部之三級機構,設立三個業務組(綜合企劃組、劇藝發展組、營運推廣組),四個派出單位(國光劇團、臺灣豫劇團、臺灣國樂團、臺灣音樂館),並擁有宜蘭園區、臺灣戲曲中心及高雄左營的高雄園區三大場館。 傳統藝術的保存與發揚為本中心核心任務,透過傳承、培育及推廣延續傳統藝術的精華、再跨域創新,賦予與時俱進的生命,進而形成經典品牌拓展至國際。未來本中心將持續推動所屬表演團隊與時俱進、接軌當代,以數位加值運用、多媒體科技以及跨域結合等方式進行全新節目製作,吸引年輕族群親近傳統藝術。並以宜蘭園區、臺灣戲曲中心及高雄園區,作為無形文化資產政策實踐與展示的場域,將臺灣傳統藝術與文化的諸多面向,以動、靜態併行的展示系統呈現,營造出以「人」為主、富涵生命力的文化櫥窗。
268宜蘭縣五結鄉五濱路二段201號
03-9705815
設有分館、館群或附屬館所/園區,共(2)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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